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
省財政廳 省科技廳關于印發《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索 引 號: 000014349/2022-1521166 信息分類: 政策法規
發布機構: 貴州省科學技術廳 公開日期: 2022-05-13
文 號: 黔財教〔2021〕160號 是否有效: 是
成文日期: 2022-05-13
名 稱: 省財政廳 省科技廳關于印發《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各相關單位:
為加強和規范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《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《省科技廳權責事項運行規定(暫行)》等有關規定,我們制定了《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,現予印發,請遵照執行。
附件: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
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科學技術廳
2021年11月12日
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規范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《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《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》《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》以及財政預算管理有關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資金(以下簡稱專項資金)指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省科學技術獎的評選、授獎及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專項資金。
第三條 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績效導向、突出重點、厲行節約的原則。
第四條 部門職責
(一)省財政廳負責核批年度經費總預算,監督檢查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,審批年度決算。
(二)省科技廳負責預算編制和申報,提出年度經費總預算建議,負責預算執行、績效管理及決算編報。
第二章 使用范圍及管理
第五條 使用范圍
(一)獎勵經費。向獲獎的個人或組織發放獎金。
(二)工作經費。包括省科學技術獎評選、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及獎勵工作發生的其他費用。
第六條 專項資金按照國家和省級財政資金管理規定進行管理,實行獨立核算、?顚S。
第七條 年度結轉結余資金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和其他有關結轉結余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。
第八條 專項資金涉及政府采購的,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。
第三章 獎金分配標準
第九條 向獲獎的個人和組織發放的獎金標準按照《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》《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》的規定執行。
第十條 分配標準
(一)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獎金數額為每人100萬元。每次獎勵人數不超過2名。
(二)省自然科學獎、省技術發明獎、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獎金數額分別為:一等獎15萬元,二等獎10萬元,三等獎5萬元。每次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120項。
(三)省科學技術合作獎每項獎金數額為5萬元。每次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5項。
第四章 績效管理
第十一條 省科技廳應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績效管理,科學合理編制績效目標,加強績效運行監控,開展績效自評,強化評價結果運用。
第十二條 省財政廳按照績效管理要求,在省科技廳對專項資金自評的基礎上,根據需要組織開展財政績效重點評價。
第五章 監督管理
第十三條 獲獎單位按照《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》的相關規定及時將獎金發放給獲獎人,不得拖欠或挪作他用。
第十四條 工作經費的使用嚴格按照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執行,并自覺接受財政、審計、監察和科技等部門的監督檢查。
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應當全面落實預算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。
第十六條 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監管,自覺接受紀檢監察、審計等有關部門對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。
第十七條 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及其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分配、使用、管理等相關工作中,存在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第六章 附 則
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、省科技廳負責解釋。
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,執行期限至2025年,實施期滿后,根據政策情況、績效評價結果等確定是否延長期限。